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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         为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,推进城市化进程,重庆市规定农村居民首次在城镇购房,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,均价在当地政府公布市场均价以下,可免征契税。 
      根据规定,凡户籍在重庆市的农村居民,在本市城镇首次购买一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(含90平方米)普通商品住房(含二手住房),其购房单价,主城各区在重庆市国土房管部门公布的市场均价以下;远郊区县在当地市场均价以下,免征契税。以在主城区购置一套建筑面积90平方米的房子为例,房价为3000元/平方米,总房款为27万元。按照现行契税征收标准总房款的1.5%计算,需缴纳的4050元契税,按照现行优惠政策则可以免去了。 
      据了解,重庆农村居民所购房屋单价,超过当地上年度本地商品房平均交易价格50%以内的,其超出部分按现行政策征收契税,超出均价50%以上的不享受农民购房契税优惠。夫妻双方均为农民的,只享受一次契税优惠。夫妻双方一方是城市居民,一方是农村居民的,如其中一方已购买过一套城市住房的,不再享受农民购房契税优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