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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虹亚开发公司获国家级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称号


            日前,虹亚集团核心企业——虹亚开发公司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予“2012~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称号,这是公司连续多年蝉联江苏省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后获得的国家级金字招牌,证明了公司在规范合同管理和诚信经营方面作出的突出业绩。
            2012年国家工商总局重新启动了国家级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认定工作。目前,我国 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的评定分为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和区级四个层次,企业具有“守合同重信用”资质已成为驰著名商标评审、重大工程和项目招投标、银行信用评定和放贷的必要条件之一。
            诚信为企业之本。公司高度重视信用体系建设,着力打造企业诚信品牌。在企业内部健全合同管理机构,配备专兼职合同管理人员,制定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;使用标准合同示范文本,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;积极承担社会责任,通过加强合同信用管理,在同行业中发挥良好的示范带头作用,无不良信用记录。由于“虹亚”品牌认知度高、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、经营效益和社会信誉好而获得国家级“守合同重信用企业”称号。
            公司正以此为契机,不断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设,坚守诚信经营,积极发挥表率作用,树立行业正气,做一个有责任、敢担当的优秀房企,为房地产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。